今年以来,永德县纪委监委不断以问题为导向,围绕案件办理程序,对《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》进行深入学习,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。
自《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》印发实施以来,永德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纪委常委会及干部职工会,对《实施细则》框架、要点、操作细节等进行全面解读。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效果,向机关各部室分发了《实施细则》,在个人自学、部室交流学习的基础上,制定集中学习计划,围绕监督检查、案件办理、监督管理等版块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”主题党日””读书会”“干部职工会”等制度载体,由纪委常委、监委委员及业务骨干进行专题领学。同时要求全体纪检监查干部联系实际学、带着问题学,在干中学,在学中干,持续检验和攻固学习《实施细则》成效。
“力求通过讲解,让在一线办案的同志准确把握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审查调查、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各环节中应注意的细节,如什么情况下要哪个级别的领导签字、什么情况要开什么会等,同时提醒办案同志要注意初核、立案、审理的时间节点要求,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,优化办案流程,有效管控风险,用铁一般的执行力办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‘铁案’。”专题学习会主讲人李加斌同志表达了选题的初衷。
“《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》明确了权责边界、规范了执纪程序、健全了约束机制,是澳门新葡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遵循,必须把学习《实施细则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把《实施细则》作为当前业务学习的‘必读本’。”学习会上,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特别强调和要求,“贯彻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,关键在熟知精通,核心在熟练运用,要把《实施细则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‘工具书’,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,将其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,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,确保澳门新葡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。
下一步,县纪委监委将通过考试、提问、抽查、案例剖析、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加强对《实施细则》的学习贯彻执行,同时将学习《实施细则》与学习党章、宪法、监察法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相结合,确保全体澳门新葡干部学深学透《实施细则》各项内容,督促将条规转化为监督执纪工作的行动自觉,结合实际工作逐一分析、逐项检查,看流程是否规范,看工作中还有哪些短板和漏洞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,共同练好“打铁人”的看家本领。
此外,牢固树立“监督者必受监督”理念,坚持做到执纪者先守纪,律人者先律己,刀刃向内,通过思想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对标对表《实施细则》中的新规定和新要求,进一步增强澳门新葡干部的纪律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,不断锤炼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,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。主动加强自我监督,自觉接受党内监督、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,对反映澳门新葡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快查快处,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、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,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督促全体纪检干部克己奉公、廉洁自律,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,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。(李正丽)